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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溝壩國小110學年度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第二次公告

  • 聯絡人:鐘美芳

雲林縣溝壩國小110學年度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第二次公告

雲林縣斗六市溝壩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特教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甄選名額

甄選類別

甄選

名額

工作職責

需求

聘期 

備註

特教

助理員

1

1.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2.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應依其實際工作情形,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填寫網路服務紀錄。

協助特教生適應學校作息,並協助訓練自理與健康維護

正取1名,備取1名。

聘期: 110學年度,每週24小時。

本次招聘錄取人員在學期中離職或臨時出缺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工作待遇: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60元,每週工作時數24小時

四、報名資格

   ()性別不拘,品德優良、無不良嗜好。

 ()具有愛心、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之人員。

 

五、簡章公告時間及報名表件繳交:即日起至110年8月13日(五)中午12:00止,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網站。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8月13日(五)中午12:00

 

甄選日期時間

110年8月16日(一)10時

報到時間:甄選當日請提早10分鐘報到(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辦公室。

甄選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成績公告日期時間

110年8月16日(一)16時前公告

採網路公告方式,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審查報到時間

另行通知

正取人員請依左列時間至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完成資格審查程序(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辦公室辦理報到。

六、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方式

成績比例

甄選時間

備               註

口試

70

10分鐘

1.特教助理員實務及教育相關知能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

  止、相關實務經驗、服務熱忱、危機處理能力等。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30

10分鐘

學經歷證件、曾任國民中小學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或曾任特教相關工作績效良好服務證明、參加特教專業研習(需檢附相關服務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等。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七、報名方式:一律親自報名(請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通訊或委託報名均不予受理。

八、報名地點:雲林縣斗六市仁義路93號。聯絡電話:05-5220734#204學務處

九、報名手續

(一)填寫甄選報名表,粘貼本人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正面脫帽光面相片一張。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履歷表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請逐頁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同時加蓋「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

備註:所需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帶正本者,視同證件不全),報名時間截止後不接受補件。

十、附則

(一)經甄試錄取,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

      ,均應無條件自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二) 錄取人員經一年任用之後經本校考核通過,得以續聘。

 (三) 錄取人員於報到後二週內時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如

       患有法定傳染病、慢性病、開放性肺結核者,均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委員會決議辦理。